今年9月,市民孙女士带着爱犬前往杨浦区政立路上的东巨宠物诊所做绝育手术,可出院没几天,狗狗的伤口就发生感染,孙女士连忙将它再次送医,医生又为其做了紧急手术。然而不幸的是,狗狗还是在几天后死亡。孙女士认为这是医生手术失误所致,要求赔偿。
记者来到东巨宠物诊所采访时,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孙女士最初来诊所,是因爱犬患有严重的子宫蓄脓,并非简单地帮狗做绝育手术。李先生还拿出当初的病历、化验单、手术单等凭证,上面确实记录着宠物狗在手术前已患有子宫蓄脓。“但即使如此,我们的第一次手术还是十分成功的,狗狗之所以出现感染,是因为孙女士没有听从医生的劝告为狗戴上头罩,导致狗在术后舔舐伤口引发感染。”等到第二次手术时,狗的病情已经急剧恶化,生命垂危,医生虽尽力挽救,仍然回天乏术。
记者致电上海市宠物业行业协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对宠物医疗纠纷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医患”双方主要靠协商解决,市宠物协会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宠物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向宠物协会提出医疗鉴定。但记者在上海市宠物业行业协会官网上看到,发生医疗纠纷的宠物尸体必须在死亡后1小时之内即零摄氏度保存,要求尸体解剖的,应在宠物死亡后24小时内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宠物主人很难在宠物死亡后1小时内对尸体进行零摄氏度保存。对此,业内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填补宠物医疗事故在法律上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