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已经通过立法的方式,把部分道德规范转变为法律规范,这个《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也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时应当注意举止文明。行为人应当听从劝阻,不得打击报复劝阻人。如不文明行为人辱骂、威胁、推搡或者公然侮辱劝阻人,《条例》第三十八条指出,对于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在公开征求意见之初,就引来网友的一阵点赞,不过,随之问题也来了,不少网友都有这样的疑问:“要是遇到不文明行为,该向谁举报?”“在劝阻时真的遭到辱骂、威胁等,用何种手段作为证据?”为此,记者询问了杭州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制定不仅是对社会上现存不文明行为的进一步约束,同时也鼓励公民在遇到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届时相关违法行为将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目前杭州市信用办和文明办正就信用执行细则做进一步细化研究,“等到具体落实的时候,会召开发布会通报给大家。”
据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