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的一天,警方根据线索,在某高档酒店查获一起卖淫嫖娼案,由此牵出一个介绍卖淫的“产业链”,其中的核心人物是一名80后男子小陈。
事情要从年初说起,小陈读完初中就辍学了,这让他很难找到好工作。而小陈又不愿吃苦,成天泡在网上聊QQ什么的。1月份,小陈之前认识的网友“园园”告诉他,可以教他一个来钱快的方法,只要交1000元学费即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他学了一套通过网络介绍卖淫的方法,还通过这个“园园”,加入到一个卖淫小姐的微信群。
小陈合计了一下,觉得用微信介绍色情服务可行。于是他在网上买了一张假的身份证,用假的名字到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居然成功了。之后又注册了一个名为“涛哥”的微信号并绑定银行卡,分别用于联系嫖客和收取嫖资。他通过网页发布招聘信息,其实就是招嫖信息。接到订单后,用“涛哥”的微信号联系嫖客,又注册另一个微信号联系卖淫女,促成双方“交易”。关于费用问题,小陈说这里面是有行业规矩的,一般5000元以下的收取百分之三十;5000元以上的收取百分之五十。
从3月份开始,小陈的生意一桩一桩的接起来,钱也大把赚起来,加的群越来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他弟弟和几个朋友得知他挣钱后有点眼红,和他商量要加入一起干。小陈想着人多干起来更快,就同意了,将发布网络信息和联系嫖客的事情交给朋友和弟弟,自己就在接到单后找卖淫女。
几个人在短短六七个月里,就净收十几万元。虽然中途好像有几个卖淫女事后没音讯了,他因担心出事而换了微信号,但也未有大事发生,所以没有收手,直到9月份被警察查到而落网。他弟弟察觉到事发,最后到派出所自首了。
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对陈某及其弟弟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庭审,认为两人介绍卖淫罪成立,但也对两人在犯罪中的作用进行了具体分析,确定陈某起到主要作用,为主犯;而其弟弟起着次要作用,为从犯,同时其弟弟因有自首情节,故法院在刑罚适用上有所考虑,最终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