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周家嘴路江浦路路口传来一阵鞭炮声。经过走访调查,杨浦公安分局民警确认非法燃放人员是附近一装潢公司负责人王某。民警随即将他带至派出所调查。经查,春节期间王某回老家过年,想到返沪后开张营业要放“开门炮”图吉利,于是抱着“少放一点,意思意思应没问题”的心理,在老家购买了一串1000响鞭炮,放入自驾车内带回了上海。
无独有偶,当天上午逸仙路655弄一家洗车店也因燃放200响“开门炮”被警方处罚,店主是一名福建籍来沪男子吴某。面对警察的训诫,两人均表示知晓本市的烟花爆竹禁放条例,但心怀侥幸。警方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对王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2月17日傍晚,虹口公安分局广中路派出所民警接报警辖区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到场发现,地上有大量的鞭炮残屑,燃放者已离开。经走访排摸,民警锁定路边商铺店主黄某有燃放嫌疑。但黄某始终否认违规燃放,拒绝配合调查。民警调阅了商铺周边的视频监控,监控中黄某燃放鞭炮的全过程一清二楚。在监控画面前,黄某承认燃放的事实,但转而又称自己不知禁燃新规。民警又拿出年前发放到辖区每一户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上面赫然有黄某的亲笔签名。在证据面前,黄某不得不承认曾接受过禁燃宣传,但仍心存侥幸违法燃放的事实。对于黄某明知故犯的行为,警方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警方再次提醒:经营人员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为了庆祝开业或营造节日氛围,以身试法挑战禁燃禁放“高压线”。“禁燃令”365天没有例外,警方将依法持续严管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