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官网上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关于拟实施定点生产药品品种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就包含16个短缺药品品种的药品清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7种为公共卫生用药。
2011年,鱼精蛋白在全国范围内出现短缺,“短缺药品”的概念由此进入公众视野。便宜管用的药为什么越来越少?究其原因,如果一种药物廉价到几乎无利可图,注定难以引起药企的兴趣。
除了廉价之外,短缺药品市场需求也普遍较小,由此药企难免会对“短缺药品”避而远之。为拯救“短缺药品”,从国家到地方都进行了不少积极探索,其中常用的方法是,建立短缺药品目录,然后按图索骥招标生产。但在具体实践中,招标生产效果有限,原因很简单:如果不改变药品定价机制,就提不起药企的兴趣;如果中标就意味着可以垄断价格,势必会引起公平性质疑。
实际上,定点生产短缺药品已算不得新闻——2012年发布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通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时隔数年旧话重提,不仅意味着当初的设想并未落到实处,还折射出改革进程的步履维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药品短缺的关键在于缺乏大型药企参与,因为小型企业更看重的是“有活干”,而大型企业考虑更多的则是“有钱赚”。问题是,小企业虽有兴趣,却难以保障产量,甚至不乏先低价中标然后偷梁换柱的违规之举,更重要的是,此类扰乱市场秩序的做法,目前仍缺少相应罚则。恶性竞争的价格机制,进一步加剧了大型药企的“逃离”。
在公开招标不足以缓解短缺药品的背景下,指定大型药企定点生产,不失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不过,此举有几个基本前提:首先是在明确选择标准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其次,短缺药品问题由来已久,不少具备生产能力的药企已完成产品更新升级,重新恢复生产意味着再次增加投入,由此增加的成本不应要求企业独自承担;再次,短缺药品有些是因为原材料短缺,对于市场需求有限的廉价药,不可能要求药企建立包括原材料生产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如何保障原材料供应,亟待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利益分配——在定价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药企生产指定的短缺药品难免仍会亏损,对于这些承担起一定公共职能的企业来说,制度层面的补贴救助不可或缺。这不仅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的关键,也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在此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理顺短缺药品的定价机制,只有在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达到平衡,才能真正使定点生产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