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眼光推远一点,为什么近代中国由技术领先转而逐渐落后于欧洲,在工业革命的浪潮中败给了西方?有人分析,专利制度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中国人还在为各种秘方绝活“传男不传女”而计较的时候,专利制度一方面突破了知识分享的障碍,一方面对知识生产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无论互联网“原教旨主义者”如何强调其公益性,欧美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始终抱持坚定的态度。
反观我国,因为产权意识的淡薄和产权保护的不力,在PC互联网时代,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竞争就是高度不对称的。
事实雄辩地证明,“内容为王”的发展信条,并不能因此而捐弃。媒体是思想的生产者,从始至终都要置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语境之中。那些原创的、散发着鲜活的思想热力的作品,需要像生命一般被重视,它是人类知识之树的根基。当我们点击电脑鼠标、手机屏幕,分享知识和信息时,不要忘记,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才能更好守护人类思想的尊严与活力。(人民日报评论部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