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阿婆家里的房子是在去年拆迁(征收)的,被拆迁的老房子就是赵阿婆和老伴两个人住,承租人是赵阿婆,房子里除了两位老人的户口外,还有孙子的户口。拆迁的时候,由于赵阿婆和老伴年纪都大了,腿脚也不方便,就委托儿子和动迁组谈。结果是赵阿婆家这次拆迁共分了两套房子和一部分钱。但房子还没有住进去,赵阿婆的老伴突发疾病住了院,没几个月就过世了。当初一套购房单上写的是赵阿婆和老伴的名字,另一套写的是孙子的名字。老伴丧事办完后,今年清明节时,其他子女就提出来,要继承老伴的遗产。孙子也和赵阿婆提出,让她签字把购房单上名字改了,由赵阿婆和老伴改成孙子。 但赵阿婆也有自己的考虑,现在孙子要让自己改购房单可以吗?如今房子还没有拿到,孙子就想两套房子都归他,自己以后怎么办呢?如果现在就把房子给孙子,要是将来孙子不管自己怎么办呢?从法律上来说,有什么方法既让孙子如愿,又让自己不至于老无所依呢?
在听了赵阿婆的讲述后,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律师对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孙洪林律师表示,若以后赵阿婆有需要,将为她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