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有1.7万多家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又处于物流运转和进出口的集聚地。市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李彩云介绍,2012年和2014年,本市实行第一批和第二批《目录》,从负面清单的角度,对本市不同区域、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的禁止、限制和控制的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核心是“法无禁止则可为”。
即将实施的第三批《目录》中的正面清单,则遵循“法无允许不可为”的原则。目录中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允许在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进行工业化使用、运输和储存。而未在目录中的其他品种,则只能以试剂形式流通。为了加强对化学品流通安全的管控,目录还指定相关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中心城指定区域内涉及国计民生的汽柴油、液化气、制冷剂以及工业气体等危险化学品可以专用槽车或者厢式货车方式配送,而规定之外的其他品种一律只能通过厢式货车运输。由此,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车辆核载进一步控制在中心城区流通的少量危险化学品。
据介绍,随着上海产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推进,目前中心城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迁出,还保留了一些与民生联系紧密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作了这种创新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