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提笔写写老戈。我的朋友圈里,属他的魅力指数最高。
我认真琢磨过,他既非小鲜肉,也非大土豪,魅力究竟缘何而来?我尝试着想寻找一些形容词来形容他,发现,这真是一个蠢到底的举动,因为老戈柔软有时、矫情有时、逍遥有时、疯狂有时……其实用一个关键词来形容已经足够,那就是:有意思。
老戈是个猫控。他爱猫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把家生生变成了一座流浪猫收管所。他先后收留过18只猫,听他讲猫的来历,恨不能哭出一盆泪——一只前肢被人踩断遗弃在街头的猫;一只从黄鼠狼夹子下逃脱出来的猫;一只快要饿死的母猫带着一只同样快要饿死的小猫;一只胸前创口有七厘米长、肌肉溃烂光见到骨头的猫……
“为什么喜欢那些猫?”我问。
“因为它遗世独立,不刻意讨好人,限量的亲昵,所以宝贵。”
老戈专门在家里辟了间房间给猫咪们,甚至还为它们准备了一个散步的露台,只因他觉得,猫同人类一样,也需要尊严。对老戈来说,最幸福的时光莫过于:周末,院子里,有音乐、鲜花、水果、红茶,一群猫咪慵懒地围绕在脚旁。他眯着眼,就着暖洋洋的阳光读一本《小猫杜威》。
老戈有座私家花园。说是花园,其实就是房前大约30平方米的小天井。在他看来,园子不必大,有你的牵挂在这里就好。园艺好也行,没空整也罢,花园会带你品尝:失败、惊喜、后悔、内疚、等待、期盼……种种滋味,一如人生。
有一年,他种下两株木香,一直疯长,花朵却没有如约而至,他几乎动了铲掉的念头。直到一周后,他在院外无意的散步,蓦然看到满墙的白色花苞在雨中绽放,清新无与伦比。
“美好会在你变得随意、不争时悄悄来到。”他说,“花草是会说话的,园子的乐趣在于你可以在侍弄花草时切身感受生命的慢动作。”
老戈还喜欢钓鱼。不过作为密友,私下里我认为比起钓鱼来,他更爱吃鱼。是的,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馋虫大冒时,他会立马乘“11路公交车”或者骑上他那辆破自行车出外觅食。他是巷子口那些看上去脏兮兮的苍蝇馆子里的常客,他爱那里的臭豆腐和辣卤牛蛙,用他的话来说:“美女散落在民间。”
某个秋日,微雨轻愁引发了他的怀旧病,他突然十分想念儿时的零食——松仁糖,于是,便骑车去了木渎镇。一小时车程,一头的汗水夹杂着雨水,换回了一包松仁糖。
寒冷冬夜,他不好好呆在家里焐被窝,而是跑去老阊门吃宵夜,点碗油条豆浆,热气腾腾,岁月仿佛回到木心的《从前慢》……
吃饱喝足后的老戈,常常打着散步的幌子,抓起相机就溜出家门。他自诩自己是民间摄影大师,热衷用镜头定格民间生动而惊艳的画面,然后分享在他的朋友圈里。
他不抽烟不喝酒,因为得省下烟酒钱来置办高逼格的镜头配备啊。
他爱拍姑苏的老房子,老街老巷,无名的小草,夹缝里的野花,斑驳的烟囱,纵横的天线,观前街的深蓝夜幕……像文艺女青年那样将视线对准市井里的每个细节。当然,他也有爷们的时候,就是拍得兴起时完全不顾自己的形象,趴在地上,蹲在街头,或者蹿到树上去……
欧阳修晚年自封“六一居士”。有人问:“‘六一’指什么?”答曰:“藏书一万卷,集录金石遗文一千卷,琴一张,棋一局,常置酒一壶。”人又问:“这才五个一啊?”答曰:“加上我糟老头子,在这五个一之间转来转去,不就‘六一’了嘛。”我觉得老戈也是“六一居士”:养猫一窝,种花一园,鱼竿一根,相机一部,嗜食一桌,加上他这个糟老头。
老戈对其他五个“一”都很满意,独独不喜欢最后一个“一”,他万分坚定地表明自己不是一个糟老头,而是史上最有意思活得最有趣味的快乐大叔。也是,这个看似不羁实质率直,以一副不事雕琢的生活态度潇洒走人间的姑苏大叔,一辈子都不会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