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勇:QQ提示音没有独特的、令人过耳难忘的辨识度,用来做注册商标不妥。
@邻声用户:QQ的提示音虽然耳熟能详了,但成为商标还是缺少点独特性!
@刘天林:QQ的提示音大家都很熟悉,但把它作为声音商标来注册,我觉得太简单了,缺乏个性,缺少独创。如果真的通过了,会引起一窝锋的声音注册。商标没错,要想注册一个让人接受的商标,腾迅公司还须加把力!
@朱文河:其实,仔细留意就不难发现,“嘀嘀嘀嘀嘀嘀”的QQ消息提示音,不仅在QQ中使用,还可以设置为手机的来电和信息提示铃声,起不到区别服务来源的作用。所以我认为,QQ信息提示音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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