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指出,当前共享自行车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急进投放,疏于线下运维管理,造成本市共享自行车过度投放、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产生了共享自行车挤占公共出入口、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和破损故障车辆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和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共享自行车管理,维护城市形象,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市交通委明确告知各共享自行车企业:从即日起暂停在本市新增投放车辆,一旦发现,将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征信档案。各企业要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清理,特别是对交通枢纽、轨交与公交站点、小区、医院、行政与商务办公区、主要街道等重点区域,及时清运违停和积压车辆。如不及时清运,相关管理部门将委托第三方代为清运,所需费用由违停和积压车辆的共享自行车企业承担。
市交通委要求,各企业要按已发布的团体标准配备运维人员,及时组织现场运营调度,加强停放秩序管理,调运车辆一律不允许投放到规定停放点外,确保停放秩序。各企业要及时召回破损、电压不足、故障等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确保用户车辆正常使用和运营车辆安全。要求各企业立即组织实施,如组织实施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市交通委将向社会通报,并限止相关企业在本市投放车辆。
市交通委昨晚表示,对于共享单车在本市的运营,市交通委一贯坚持支持发展、规范管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下一步,市交通委将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上海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共享单车快速发展带来的无序和不平衡问题,促进共享单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