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整治办将会同各区政府按照“一路一策”的工作要求,以街道(镇、乡、工业区)为创建的责任主体,指导各街道(镇、乡、工业区)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整合管理资源、推动责任落地。同时,热忱地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情况,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更多的路段、区域滚动开展达标创建,切实缓解道路拥堵节点,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每一位生活、工作在上海的市民交通文明法治意识。
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标准
一、行人、非机动车:
1.行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
2.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
3.无牌电动车不上路行驶
4.非机动车不乱停乱放
5.非机动车不逆向行驶
6.非机动车不驶入机动车道
二、机动车:
7.不乱停放
8.不乱占道
9.不乱变道
10.不乱鸣号
11.不逆向行驶
12.人行横道线前要礼让行人
13.车道合并要交替通行
14.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
三、路政设施:
14.道路平整无坑洼
15.标志清晰无缺损(遮挡)
16.标线齐全无淡化(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