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2人,缺席1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李建国说,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王勇指出,总的看,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既立足当前也着眼长远,优化了国务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了职责关系。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通过改革,国务院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必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