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正研究CDR
随着上周富士康IPO火速获批,传达出A股欢迎新经济企业到A股的强烈信号,监管部门对四新企业(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的“独角兽”企业IPO开通绿色通道。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说,目前A股传统产业企业比较多,上市公司的结构和创新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是不相称的。现在有关部门也在采取措施,使新的独角兽企业尽快进入到上市企业当中,给老百姓更多的优质资产和财富增值的更多选择。
但是,很多互联网企业在注册地等很多方面都不符合目前A股上市的规定,这也是这些企业往往选择美国等地上市的原因,对此,有关方面正在考虑新的办法。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表示,正在考虑采取CDR(中国存托凭证)的方式,交易所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今年基本具备了推出的条件。
CDR 可以突破障碍
中国存托凭证CDR(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是相对美国存托凭证ADR(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提出的金融衍生品,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地区)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凭证的持有人实际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权利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在境外上市的中国新经济企业很多是VIE(协议方式实现海外上市主体对境内经营主体的控制权)架构,普遍存在AB股的安排(同股不同权),有的甚至一直未能盈利。相比修改新股发行制度或者让企业改变股权架构,发行CDR可以更快、更低成本地突破障碍。
当前在美国上市的知名中概公司中,多数注册地并非在美国,很多是在开曼群岛等第三地,百度、阿里、京东、网易、新东方、携程网等都是这种情形。根据美国有关证券法律的规定,在美国上市的企业注册地必须在美国,注册地不在美国的企业,就只能采取存托凭证的方式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所以,这些公司在美股市场都是通过发行ADR的方式实现上市,而非直接发行普通股。
如果中概股CDR能够破冰,将为A股市场建立对接国际证券市场的制度,为A股市场国际化开放奠定基础,而新经济企业能够更多地回归A股,有利于A股市场结构的改变。
首席记者 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