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下午,阳光静好,透过玻璃窗洒在木质的桌子上,书架上整齐排列着许多寂寥的心思,向着阳光跃跃欲试。我抽了一本散文集,麻灰色的封面,没有任何粉饰,《流浪集》三个清朗的字排成一列,似要即刻出发。随手翻开扉页,忽有一行淡淡的铅笔字映入眼帘:4月17日前还。我想,我真得要带回去看看这本书了。
相比于作者的文字,我更好奇于这位给自己约定归还日期的读者。他,或她,是一个怎样的人?会有着和我一样的感受么?说真的,这位“前任”,我忽然觉得用了这样的称呼便与我有了丝丝缕缕的联系,他比我还在意这文中的句子。书中常有铅笔的勾划圈点,横线或者括号,加了动人的标记。我开始想象一个人读起书来认真的样子,也许是个男生,也许不惑淡定,也许戴着老花镜,手执铅笔,削得很尖,一边翻阅,一边凝思,一边由着性子划出那些感同身受的句子。
我想,他应该很爱饮茶。写茶的句子被他大段括住,甚至加了双横线,大抵是真的说到心坎里去,令他想起了这些年关于茶的记忆和感悟。
此人还关注睡觉。我猜,他一定经常失眠。那会是为了什么呢?家中小儿不顺意?工作不合心?最可能的是,还有一些未尽的梦想久未达到吧,好比,流浪——他在《流浪的艺术》这篇里做了大量的标记。
顺着他的点滴标记,我一点点猜想这个人。这委实是件奇妙的事情,趁着这本书,一个读者和一个读者在某日相遇了。
不过隔了三日,春日的阳光却愈发暖了。我小心翼翼夹着这本遇见“前任”的书站在图书馆的书架前,然后掏出随身携带的碳素笔,轻轻地在那行铅笔字下面写下:4月21日,再见。
环顾四周,那些借书的人自顾自低头翻阅,偷窥若干人描绘的小心思。我想,我和那个“前任”从合上书页时就分开了。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各自去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