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赖先生只身来到上海做生意,起先还天天打电话给妻子。半年后,尤女士突然接不到丈夫的电话了。没多久,赖先生提出要离婚,尤女士要来上海,可赖先生却不告诉她住址,尤女士只能自己找,结果在赖先生的住处发现了其他女性的衣物。
我问丈夫导致离婚的真实原因,赖先生说是尤女士先与她的姐夫有染。但当我询问具体细节时,他却表示记不清。对于导致婚姻失败的关键原因,赖先生居然称记不清楚了。
其实,导致他俩婚姻破裂的真正原因是两个人的性格、人品有问题。婚后,与公婆相处不好,尤女士总是没事找事地闹,令公婆十分不满。而赖先生的脾气也十分火爆,与妻子吵起架来,一语不合就会家暴。更过分的是,赖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竟在某征婚网站上挂出了征婚信息,并与多个异性有不正常关系。对此,赖先生在现场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声称与尤女士已经分居,就差离婚手续。我指出,赖先生当时和妻子还没办理离婚手续,公然征婚是违法的。除了对婚姻不负责外,让尤女士气愤的是赖先生对她儿子的伤害。赖先生一直不接受继子,有一次在家门口遇到了继子,赖先生不断责骂、追打,逼得继子慌不择路从二楼跳下,导致腿部粉碎性骨折。这次尤女士答应了丈夫离婚的要求。
办理离婚手续时,两人曾签下一份协议,协议中明确两人在上海的一套产权房归两人所有,赖先生需在2018年支付给尤女士20万元,这套房子才能归赖先生一人所有。如今赖先生想提前支付给尤女士,获得房子的独立产权,但尤女士觉得这笔钱现在不足以买到房子,不愿收下,一定要等到2018年。如此僵持不下,赖先生就擅自将房子出租了。
偶然发现房子被出租,尤女士气愤不已,她赶不走租户又无计可施,便想法为难租户,不但往房门钥匙孔里灌胶水,还在房门口摆放花圈、烧纸钱。我告诉尤女士,烧纸钱应该去墓地,而不是在家门口,租户并没有过错,对租户的过激行为是不对的。
根据当时他们所签订的协议内容,在赖先生支付20万元之前,房子是双方共有的,赖先生没有得到尤女士同意,擅自出租房子的做法显然是违背协议的。而尤女士没有考虑房价上涨的因素,感到自己现在吃亏了,那也应该走法律程序,而不是瞎胡闹。
我认为,既然房子现在是共有的,那么租金也应该一人一半。尤女士点头接受了我的提议。我劝赖先生不如就爽气地退让一步,避免更多麻烦。赖先生在沉思很久后,终于点头答应,接受我的调解意见,将租金分一半给尤女士,并到2018年按照当初议定的协议支付20万元。
人民调解员 笤碣
【律师点评】
对于婚姻本身的问题,在之前的点评中,我们也谈到了一些。这里将本次纠纷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引申开,讲一下有关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就离婚而言,有两种途径,一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些老百姓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男女双方就会自动离婚,这是不正确的。离婚要么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要么起诉离婚,从来没有自动离婚一说,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大家不要认为离婚协议只是男、女双方随便写写的,不当一回事。如果男、女双方因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会予以受理。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受理,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后,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通常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谨慎,考虑周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孙鸣民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