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据之数,难称数据。那些基于个体选择而累计得来的数字,衡量着品质优劣,透露着市场反馈,反映着用户认可。然而造假掺水却令数据应有的标尺作用打了折扣,用户“用脚投票”的权利成为摆设,造假者不仅令优质内容沉匿网海,更给了烂俗内容和劣质产品服务以次充好的可乘之机。
“只有当大潮退去,你才能知道谁在裸泳。”在国内互联网行业屡被评价为“虚火正盛”的今天,被动等待显然不够。一些互联网公司联合成立广告反欺诈大数据实验室,致力于发现和甄别虚假流量及其作弊模式。除却引入足够的技术支持,企业应该在保证自身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主动共享后台数据,打通“数据孤岛”,让政府、公众以及第三方监测机构能够合理有序地采集、存储、分析和使用数据,令各方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此外,行业内也亟待建立起一套通用的数据衡量指标和数据采集指标,这不仅能有效挤压数据造假者浑水摸鱼的空间,也有助于提高公众辨别数据造假的意识和能力。(钱一彬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