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到位于西营南路靠近杨思路的三林天地苑小区门口。夜幕笼罩下,一个摊位在门口摆开。桌面上,放着搪瓷杯、螺丝刀、打火机、拉力器等小商品,供人挑选。角落处,还放着一排排“子弹”,月光下,散发着冷冷的光芒。记者拿起一枚子弹仔细端详,铜黄色的弹壳十分坚硬,不过内部并未填装火药。记者还看到,摊位旁,还立着一枚长近两米的“大家伙”。
见记者有意选购,摊主立即热情地凑了上来。“这些是真的子弹么?怎么卖?”“是真的步枪子弹,不过是空包弹,没有火药。”摊主指着子弹说,“大的子弹35元一排,小的20元一排。”他拍了拍身旁的“炮弹”:“这种空炮弹,大口径的130毫米,1800元;小口径的122毫米,700元。”记者看到,不少往来的市民驻足挑选。陈先生表示,摊子摆在小区门口已经快几个月了,从未有人来管过。
售卖“空包弹”是否合法呢?上海金茂事务所合伙人王晓鹏律师表示,摆卖、使用或收藏没有杀伤力的弹壳及弹壳制品,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装了炸药,有杀伤力的话,则在武器弹药的管辖范围之内,触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不过他认为,即便没有填装火药的子弹、炮弹,虽然不在管辖范围内,但公开售卖或存安全隐患,也不排除被用于其他目的的可能。本报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