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字源于平凡生活,生活状态决定了文字风格。我在纽约生活二十多年,从留学生到公务员,经历了许多细腻微妙的具体过程,就像一枚泡在酒里的虎骨,当我把荷尔蒙释出时,也秘密品味着酒精的分量。这是个互换过程,你不扑上身家性命,就很难得到关于此地的确切感受,仿佛不失恋,就无法了解女人一样。当其他作者把美国当作身外之物描写时,我则像记日记一样写自己的生活,编织生命的足迹,这无需振聋发聩,不必冷静思考,跟着感觉走,抒发我的世俗情怀,正像那枚虎骨,向你讲述着烧酒的纯度。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漂泊者的角度才是我写作的独特之处。我认为,真正的漂泊必须时间足够长,在漫长的无助中,走回头路的冲动已消磨殆尽,无论遇到何种困难都得独自面对。这种状态才会让你把悬空的轻佻放下,踏踏实实关注身边的人和事,不是走马观花,是命运攸关的关注,再怎样细腻都不过分。小时候我在外婆家住过两年,老想着回到母亲身边,老觉得不属于这里,当离开外婆家时才发现,我对老人的情感,街坊四邻的状态,几乎毫无所知,没有切肤之痛的感受是漫不经心的,容易飞白。
但是,光有这种状态也不够,还得有浓厚的原乡情怀,虽然无法走回头路,但心底对原乡的情感深刻且不可更改,这种情感恰因身处异乡无法伸展,而被浓缩成某种条件反射:你说美食,我想饺子;你说女人,我想贤惠;你说喝酒,我想高粱;你说吃肉,我想红烧;你说中国穷,我想流泪;你说中国坏,我想抽你,几乎是生理反应。这样一来你就不光是你了,而是具有了某种第三者性质。虽命在他乡,却拥有原乡的灵魂。这种落差赋予你独立的审美,让你通过文化孤独,用冷静和批判的目光,对两种文化进行观察比较,即以第三者的立场,向原乡展示异乡的社会生活,并借助这种展示,关注原乡文化的长短曲直,而不只是抒发轻慢的文化感慨。
于是,我选择了休闲式的文字风格,不是刻意远足,而是散步,走哪算哪,边走边聊。不是拍摄有头有尾的纪录片,而像一位当地的摄影爱好者,用文字拍摄随机的生活镜头,不必彼此相连,却又息息相关,构成一幅美国的百态画卷。我并不想倾诉什么,漂泊的恭卑让我变得内向,而想听音乐看画展,带你一起感受异乡生活。没错,是感受,当你记不清文字的具体内容,却仍被挥之不去的感觉浸润着,我就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