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管是我那朋友,还是王世襄先生,之所以不愿把自己的藏书借给别人,一定遇到过借书不还的不快之事。我自己就有过这样的行为,虽然不是故意的。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正值“文革”,同学借给我一本陈残云的长篇小说《香飘四季》,当时这本书是被定为“大毒草”的。我因看书心切,把书带到了学校,上课时放在课桌板里偷看,结果被女老师当堂没收。没想到,这位女老师非常“坚持原则”,要将“大毒草”上缴上去,对我的苦苦哀求无动于衷,顾自走出校门回家去了,我跟在她后面,直到灼热的太阳底下烊开的柏油马路粘住了我的塑料鞋。由于我借书不还,同学就此与我断绝了友谊。这件事情对我影响很大,我从此借人家的书总是小心翼翼,并按时归还。
不过,我自己倒也是频频遭遇别人借书不还的。我在学校教书的时候,一位校领导见我把《人的现代化》看得津津有味,于是提出向我借书。可是,过了一阵,我发现他没有归还的意思,但我拉不下面子去索还。又过了很长时间,我实在忍不住了,便要求他将书还给我。岂料,他说他不记得曾经向我借过什么书,还说我一定是记错了。我一下子有口无言。许多年后,我从旧书店里淘得这本书,让它重新回到了我的藏书队列中。
无独有偶,还有一次,那时我正在一家报社当实习记者,对那位叱咤风云的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崇尚备至,她写的纪实文学《人》中文版出版后,我立即买来阅读,读后还跟报社的一位女记者大谈特谈读后感。她当即向我借书,尽管我爱不释手,但还是借给了她,我真希望她也能向法拉奇学习点什么。把书借出后,我时时盼望着她能早点归还我,可一点不见动静,强忍了一个多月后,我终于开口向她索书了。没有想到,她竟然说她从来不向别人借书,也从来没有见过什么“人”。事到如此,我只能自认倒霉。可我一点放不下那本书,我觉得它直接影响了我的人生。我只能再去买一本,可是已经买不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被逼无奈地又一次做了件借书不还的事情。我在上海市杨浦区图书馆借出了《人》,随即以遗失为名,在按书价数倍罚款之后,将这本馆藏书占为己有。不过,我为此一直感到很内疚。现在,我很愿意将此书奉还给图书馆,以了却一桩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