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这个群体依法拥有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居委会,业主这个群体依法同样拥有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业委会。
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业委会也是群众自治组织。当然,历史更加悠久的居委会因为传统而带有一点官方色彩。但是,即使带了一点官方色彩,居委会还是一个为居民——买了房子的居民同样也是居民——谋利益的群众自己的组织;而且正是因为带了这样的官方色彩,居委会和业委会相比,更应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群众(居民、业主)服务的组织。
因此,居委会和业委会既然都是为群众服务的组织,它们应该是齐心协力的,它们之间就不应该在对群众长远有利的事情上产生根本的矛盾和冲突。一旦产生了这样的矛盾和冲突,那只能说明它们中间至少有一方没有顾及群众的长远利益,而是在追求小团体或者个人的利益。
和其他许多小区一样,阳明新城的居委会和业委会正在这方面进行着有益的探索。希望这个进程能够推动居委会和业委会彼此关系的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