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化学系教授李义久表示,苯乙烯是常用的化工原料,从石油中产生,属危险化学品。苯环(苯乙烯里面的苯基)有致癌性,且具有一定的生物毒性。它对健康的危害主要是对眼和上呼吸道黏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高浓度时,还可能产生急性中毒,会引起眼及上呼吸道黏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如果是小量泄漏,可以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
此外,记者了解到,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苯乙烯,在处理过程中有严格的规定和上报制度。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代为处置。所需费用,由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承担。而对沿途丢弃危险化学品以及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都有具体处罚,最高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