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刘都是来沪务工人员子女,一个不到19周岁,一个未满18周岁。今年1月31日,小王在一网吧上网时,因琐事与刘某发生争执。小王和小刘随后殴打刘某,致刘某重伤。闵行区法院判决小王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小刘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在案件审理中,闵行区法院了解到,小王家有姐妹4人,尚在求学,主要靠小王和他母亲打工维持生活。而小刘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沪随母亲生活。两人符合阳光基地的接纳条件。浦江镇司法所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落实了帮教单位,确定了帮教老师。
闵行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夏盛说,此前闵行已有经过帮教顺利就业,回归社会的先例。闵行法院少年庭最近还在另一起犯罪情节较轻的聚众斗殴案件中,为4名在本市参加毕业实习的来沪未成年学生联系落实了在本市接受社区矫正的条件,同时还积极沟通被告人所在学校和实习单位落实轻罪复学,说服对方继续提供实习条件并准予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