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本市机动车额度拍卖程序按相关方案实施若干完善措施。一方面,优化额度拍卖程序。拍卖时间缩短至1小时(10:30-11:30),前半个小时为首次出价阶段,后半小时为价格修改阶段;价格修改阶段,在保留价格修改数字输入框的同时,增加了目前最低可成交价,及价格修改值的按钮点击选项,拍卖者既可在价格修改数字输入框中输入修改价格,也可点击价格修改按钮。
另一方面,建立“警示价”启动机制,明确“警示价”的启动条件。“警示价”即为首次出价阶段的上限,高于该价格时,系统不予接受;第二阶段价格修改仍按现行方法进行。原则上,额度拍卖成交均价单月增幅达到3%(含)以上,则次月启动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如单月增幅达到6%(含)以上时,从次月起连续两个月实施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且两次“警示价”价格相同。“警示价”价格设定标准为剔除价格波动异常月份(涨幅超3%)后,取最近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10月起,实施有条件启动“警示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