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就有人说是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现在,全球500强企业都争先恐后地设置CKO。前不久,有统计说拥有这中译为“首席知识官”的新行当,已达“强企”的50%了。曾记得CEO曾经风靡一时,为了领先一步吧,不少朋友在自己名片上把大小由之的“总经理”,悄悄然改为了与国际接轨的“首席执行官”。如今,三个英文字母中的“E”改为“K”,似乎更酷了。诚如先哲所言,“知识就是力量”,一旦有了此“K”,意味着有了与时俱进的创新力、核心竞争的创造力。咱们不是要创建成“创新型国家”吗?就应该要有CKO尽心提供最新最科学最先进的知识。同样要其尽力地把自己熟悉国际“游戏规则”和所擅长的专业知识,助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体现中华软实力的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
世人把知识经济与创意经济划等号,知识时代也就干脆称创意时代。人称“创意产业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中把创意产业、创意经济认定由以下四项构成:版权、专利、商标和设计。但是,其祖国却只把“文化”圈入,而美国则囊括“科技”,甚至把新的商业模式也统计在内。最近出了一则新闻:美国调整了GDP统计方式,由老规矩“SNA1993”变为“SNA2008”,用此新法统计,知识产权比重一下子达到40%,几乎占据了全美经济的半壁江山!
须知美国崛起的创意阶层中,“出创意”的,即“把知识和信息当作创新的工具和材料”孕育出了新内容、新发明、新模式的“核心尖端创意人”,只占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则为其“产业化”而落实融资、设计产品、市场调查、品牌营销、知识产权保护……这些属辅助性的专业才俊,总加起来近四千万人,占全美就业人口的30%左右,而其总收入与另外占70%的劳工、服务及其他阶层差不多,所以有言新世纪的新人拥有“两本存折”——知识存折存得多,银行存折钱必多;还有“知识差距拉大企业差距”之谓。由此看来,首席知识官这个“361行”,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产物。不言可喻,在知识经济发展中、创意产业开发里,其就是举足轻重的,不可替代的地位。
咱们的国企民企特別是文创企业有了首席知识官了吗?各级政府的人才“千人计划”中理应把CKO纳入其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