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外汇局规定,单家QFII申请投资额度每次不得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累计不得高于等值10亿美元。2012年12月,外汇局放松了对QFII额度的限制,规定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