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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2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约定时间的借款欠条,是否有效?
陆明华 杨华
  编辑同志:

  小区的钟老伯和李老伯既是老同学又是生死战友。2013年1月,李老伯的儿子想在镇上开店做生意,曾和钟老伯提到做生意开店钱不够,还差3万元,钟老伯说她可以借给李老伯3万元,并说什么时候有钱再还他。李老伯立即以我的名义写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钟老伯犹豫片刻后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双方都没有写日期。一年后,李老伯也没有给钟老伯还钱。2014年10月钟老伯和李老伯因故发生矛盾,从此不再来往。今年2月26日,钟老伯要求李老伯还钱,并说有欠条为证,要求李老伯两个月内还钱,不然就起诉。请问,钟老伯这张欠条有效吗?  读者 黄辉

  黄辉读者:

  这张欠条是有效的。有借款人签名就说明借款人对这份借条的承认,因此有效。法律明确规定,欠条没有写明具体还款日期的,权利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义务人返还,但应给予必要的时间。《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欠条属于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注明了借款日期及还款期限的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没有借款日期、还款期限的话,对欠条的效力没有影响,但是你可以主张欠条已过诉讼时效,那样的话,虽然对方有权要回借款,但是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广西钟山县钟山律师事务所 陆明华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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