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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认为:自住房改建成家庭旅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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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6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院附近“短租房”隐患多多
法律人士认为:自住房改建成家庭旅馆违法
夏韵 陈浩
  近日,市民黄小姐向本报新闻热线962555反映,中山医院附近多个小区里冒出很多“短租房”,租客流动频繁,大多以病人和家属为主,随之带来的安全、卫生隐患让她和家人很不放心。短租房的设施究竟如何?是否涉嫌非法经营?昨天,记者来到中山医院周围实地走访。

  租客流动频繁

  黄小姐家住医学院路清枫大楼。“楼道里经常看到病人和家属进进出出,有时候大半夜还有声响。”原来,清枫大楼里存在着一种“短租房”。与之呼应的是,在中山医院旁的益丰大药房门口,她也常常看到有人拿着“住宿”两个字的牌子在招揽生意。“总有一些外地病人或家属贪图路近和便宜选择入住。带来的治安和卫生隐患太让人担心了。”黄小姐说。

  昨天上午,记者在黄小姐的带领下,来到益丰大药房门口,未发现有人“明目张胆”拿着牌子做生意。观察一圈后,记者在医学院路和清真路上发现不少打有短租房广告的店铺,广告上都标有“厨卫齐全”字样及电话号码。黄小姐告诉记者,这些短租房房源就在居民小区内,除了自己所居住的清枫大楼,中山新村也同样存在短租房现象。清枫大楼一名值班保安向记者承认小区里经常有短租客进进出出,这种情况已存在多年了。

  押金没有收据

  在中山新村门口,记者看到一块打着“住宿”的广告灯牌。这家短期租房住宿店开在中山新村入口,门面较小,窗户上写着“专为病人家属,提供住房出租”,下方附有一个手机号码。记者问工作人员租住两个小时什么价格?对方摇头说,这里是“三天起租,100元一个床位”,不提供钟点房出租。记者又试探问房型如何?“就是这里新村里的房子,一个房间两个床位。”对方见记者不像是病人家属,不再愿意多话。

  随后记者又来到清枫大楼斜对面的一家住宿店,表示想租住两个小时的钟点房。“一小时30元。”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让记者支付100元作押金,没有开具任何收据,给了记者一把房间钥匙。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来到了清枫大楼1号楼,一路攀谈中得知,在1号楼内的6、7、8楼层他们都有短租房出租,价格是160元一个房间一晚,可以住两个人。

  记者租到的是一套两室户房子中的一间,另一间靠阳台的卧室已由一对外地夫妻租住了。夫妻俩说,他们要在中山医院照顾亲人,看中短租房有厨房可以烧饭,比较方便,就租住了一星期。记者租住的房间内摆放了一张单人钢丝床和一张双人席梦思床,面积约10平方米。房间墙面已脱落,电视机不能打开,两张床的中间有一个床头柜,环境和宾馆天差地别。记者闻了闻,床单和被套没有异味,但是否每天有人消毒清洗就要打一个问号了。两个小时后记者退还钥匙离店,发现店内墙上没有张贴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短短几分钟里,又看到多位病人家属上门问价,三三两两在讨论租住几天合适。

  无合同有风险

  关于选择短租房的风险,记者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蒋锋认为,现阶段,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著名医院都集中在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导致求医问药的病人从全国各地大量涌入。患者和家属不选择住宿宾馆,而选择大医院周边的短租房,主要出于节约经济成本和就医生活便利的考虑,如可以自己做饭做菜,但是,相应的风险会随之产生。

  周蒋锋表示,在大医院周边短期租房,通常不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租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合同法》第215条规定了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短期租房确实可以不签书面合同,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承租人容易由于没有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而处于不利境地。同时,大医院周边的短租房往往存在群租问题,除了群租普遍具有的治安、消防隐患之外,各种患者共用厨房间和卫生间,容易导致疾病的交叉感染。

  记者咨询,将居住房屋改建成家庭旅馆、对外出租的行为,是否涉嫌非法经营?周蒋锋说通常情况下,商业用房才能申请开办旅馆。《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2011修正)》作出过相应规定:“未取得开办旅馆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开办旅馆。” 

  本报记者 夏韵 陈浩

  【相关链接】

  青浦警方日前发布,“短租房”也称“日租房”,是指未取得酒店、宾馆等场所的经营许可,私自将房屋以计时、计日方式租赁给他人,并不当牟利的违法行为。由于没有登记注册合法工商手续,住宿人员实名登记难保证,缺失监督管理,经常引发经济纠纷案件,还在消防、治安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隐患和漏洞,而且极易成为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藏匿的窝点。日前,青浦徐泾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开展了治安清查整治行动,一举查获3处违法“短租房”,并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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