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觉得,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不能满足于运动式的集中整治,满足于一时的整治效果,必须在建立长效严管机制上下功夫。有一些交通陋习,并非偶发行为,违法者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早就习以为常。有些司机有几十上百次的闯红灯记录,多数司机根本不把人行横道线当一回事,还要行人礼让他们,否则就会挨他们的骂。因此,单单一两次的集中整治,一两次的从严处罚,是很难让这些司机改掉陋习的。只有建立长效的严管机制,出现一次陋习就重罚一次,才能把他们逼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轨道。实际上,各种交通违法陋习的泛滥,根子还是在严管没有到位,缺乏长效严管机制。 ——读者 吴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