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徐州原人大代表李宝俊将其购买的北京市西城区德内大街93号院委托给无资质的卢祖富个体施工队装修,要求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卢祖富另指派李海轮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指挥等工作。2015年1月24日,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部分民房倒塌损坏,毗邻的办公楼受损,同时造成了德胜门外大街由北向南交通中断。经鉴定,直接经济损失为580多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宝俊有期徒刑5年,卢祖富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海轮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