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主要指标包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1%;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重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5%,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
骆琳说,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同比减少15655起,下降4.3%;全国各类事故死亡75572人,同比减少3980人,下降5%。
据介绍,去年我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等数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同时,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
去年,我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201起、死亡1973人,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9.0%。此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等事故死亡人数都有不同程度减少。民航没有发生运输飞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