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乘坐和谐号高速动车,按规定,必须出示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才能购票,不然就买不到票。
这天从苏州返沪,是下午六点,自动售票处,已买不到往上海的七点钟前的车票了。问车站工作人员,回答说:“去售票处可能买到七点前去上海虹桥的票。”走进售票大厅,三个售票窗口前排着长长的队伍。我排在最后,一数前面足足有五十多人。刚排好队,几位“黄牛”手里拿着去上海的车票在兜售。一位老妪拿着一张到上海的高速票,嘴里说着:“六时二十八分的开往上海的高速票,谁要买,最后一张。” 我问老妪,“多少钱一张”。“五十元”。售票窗口售四十元,赚十元钱劳务费。一看此票无购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这一下,我踌躇了,这种票能进站上车吗?我没敢买。
这件事,引起我三点思索:
一、如今买高速动车火车票,都要出示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这是制度规定的。可这位老妪手里的票,无购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这票管用吗?二、是售票窗口的玻璃上写明:“票、证、人必须相符,不然不能进站。”如果买了老妪的票,能进站吗?不能进站,怎么办?再去找卖票的老妪,可能就找不到了。三、在众目睽睽之下,有位小青年因事急,斗胆花五十元,买了老妪的票。据说,他进站时,无阻无挡,一切顺利。那售票窗口上的“票、证、人必须相符”的规定,岂不形同虚设。
时下,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千千万万,不少条文详细周全,可在贯彻实施时,不少规章制度走样变调,成了“空中楼阁”。在苏州火车站售票窗口前的一幕,令人思考,令人生疑。老妪手上的高速动车票,究竟是从何而来?
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是人类宝贵财富的结晶,只有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才能顺理成章贯彻执行,还社会以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