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长篇新作《隐私》由文汇出版社推出以后,引起了一些文友熟人的关注,不少人对我涉及“隐私”这个敏感题材产生了浓郁的兴趣。
其实,大凡有人集聚的地方,形形色色的隐私,自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滋生衍演出来。因为人毕竟是思想复杂而又有着七情六欲的高等动物,所以无论哪个时期,抑或是在那思想被禁锢、人性被扭曲的年代,种种匪夷所思的隐私,始终是压抑不住,要被窥探的。
那么,隐私究竟是什么呢?从广义上讲,凡是属于当事人隐藏于心头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都是属于隐私的范畴。一般说来,大多数人的心头都暗藏着形式不同的秘密,或如偷藏的私房钱,或如苦不堪言的暗疾,或如自我安慰的暗恋情结,乃至于见不得人的婚外恋情等,这些,不都是从属于隐私这个范畴的吗?但是如果从狭义上讲,在通常情况下易于被人引起窥探的兴趣而津津乐道的,则无疑是带有桃色新闻色彩之类。
在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桃色隐私中,当然不乏猥琐得让人作呕的丑陋现象,然而有些隐私不免是夹杂着隐情的,往往是在个人的情感需要又在外部条件的制约下衍生出来的,内中既有着看似不道德该受到谴责的一面,又有着令人唏嘘同情的一面。所以说,隐私是极其复杂的,对于在特定情况下发生在不同当事者身上的隐私,需要区分对待。
有些手握重权的人,利令智昏地做出违法乱纪的勾当,却会冠冕堂皇地假借“属于个人隐私”而加以遮掩,意欲蒙混过关。据报道,去年查处的贪官中,95%以上都养着情人、包有二奶。可是当臭不可闻的勾当败露时,他们会恬不知耻地以属于个人“隐私”来逃避追究。
有的隐私,本是事出有因,理应受到同情与帮助,但在陈腐的传统观念的作祟下变了味,反倒变成了臭哄哄的“隐私”而遭到了不公正的指责,甚至是造成了不应该有的悲剧。经常耳闻有一些容颜姣美的女青年受到上司或不法之徒的性骚扰以至于亵渎,她们常常慑于淫威而敢怒不敢言,甚至于被倒打一耙变成了不正经的“勾引者”。她们有苦说不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有用心者把自己蒙受的屈辱当作大逆不道的“隐私”加以指责;有的不堪忍受者只能是以轻生来作为无声的抗议。也有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喜欢利用别人身上的“隐私”混淆黑白地做文章,转移别人的视线以掩盖自己见不得人的勾当。有一个领导自己有着威逼一位年轻女性当他情人的不道德行径,而当群众当中有了反映之后,这家伙就故意把水搅浑,捕风捉影地编织了与之关系不和的另一位班子成员的桃色故事,结果造成了那位正派者蒙受了不白之冤。
对于隐私,不能黑白不分、是非混淆,应该细加分析。尊重隐私,应是尊重那些有着难言苦衷、值得同情的隐私,而对那种道德败坏、丑陋不堪的“隐私”,应该理直气壮地严加谴责,极力杜绝“亲者痛,仇者快”的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