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国家部委,竟然屡屡成被告,而且有个“7年3败诉”的悲催“战绩”,放在以往,这是挺伤面子的一件事。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发生了。这体现了法治社会进步,体现了公权力受到有效制约的事实。
部委成被告被败诉,源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约束政府公共权力的法律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政府部门和官员永远是原告”的社会是不正常的,权力和权利不可能对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如果“民告官”、“民告政府”的成功几率很低,如果政府部门总是原告,而极少成为被告,则既不符合当下社会的特点,也不符合权力得到约束的现代政治文明的特点。
官与民、权力与权利,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司法裁判一视同仁,社会才会更加公平,特权才会失去存在空间。
(王传涛 刊今日新华每日电讯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