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294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8.9%,败诉的主要原因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占58%,而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败诉的则为13%。
2008年至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976件,审结9887件,同比分别上升7.3%和5.9%。行政机关败诉率为6.1%,败诉主因与前5年相仿,还有29.9%的行政案件经法院协调,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后撤诉。
与此同时,2008年至2012年市、区(县)两级行政领导出庭应诉741人次。其中,2010年全市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144件由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同比上升26.3%。
可见,10年来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呈现的一种趋势是:案件数量和行政首长出庭率同时上升,“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不作为”则在其次。
一位资深法官分析认为,上海行政案件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涉诉权利类型除了传统的人身权、财产权外,还包括受教育权、信息公开知情权、劳动保障权等。这些都表明,伴随社会发展和变革,人们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权利意识觉醒,维权也更加活跃。
同时,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不止是政府的公众承诺,更是公众对政府的期许;有期许,就会有监督;有监督,就会有监督权的行使。因此,“民告官”对依法行政形成了倒逼机制,行政执法者敬畏法律,不仅体现在“行政首长出庭率”上,更要落实在日常行政执法对法律的严格遵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