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东方大律师
     
本版列表新闻
     
2014年05月11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锁绊倒大妈谁来赔?
章伟聪
  前年初冬的一个晚上,鲁大妈从居住的大楼里走出来散步,没走多远就被一个车位地锁绊了一下,跌倒受伤,造成了右腿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鲁大妈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去年4月,鲁大妈将安装地锁的葛先生和小区物业公司一同状告至长宁区法院,要求葛先生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由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庭上,各方聘请的代理律师唇枪舌剑、激烈争辩。鲁大妈的代理律师认为,葛先生在公共部位私自安装地锁是导致鲁大妈受伤的直接原因;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也有过错,因此,物业公司应对葛先生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葛先生和物业公司都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葛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葛先生使用的车位是小区物业公司划定的固定车位,相关地锁并不是他安装的,而是在他使用前就已经安装了,所以没有理由让葛先生赔偿。

  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则认为,物业公司划固定车位是为了方便小区居民停车,地锁是葛先生擅自安装的。物业公司曾以多种方式要求安装地锁的业主拆除地锁,但葛先生没有听从劝告。由于物业公司没有行政执法权,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因此,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查明了案件事实和原告的伤情。在此基础上,法庭审查核定了鲁女士各项赔偿请求的数额,然后对本案作出判决:被告葛先生应赔偿原告鲁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3万余元。物业公司应对葛先生的赔偿义务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主审法官顾秀萍在阐释判案理由时表示,其实,本案三个当事人对损害事故的发生都有责任。首先,葛先生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安装地锁,导致鲁女士摔倒受伤,对鲁女士的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其次,鲁女士作为一名成年人,在行走时对地面状况没有尽到充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并依法可以减轻葛先生的赔偿责任。再次,物业公司对葛先生擅自安装地锁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控制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顾法官说,根据查明的案件情况,法庭酌情确定被告葛先生承担80%的赔偿责任;鲁女士本人承担20%的责任;物业公司则在葛先生不能赔付时,承担葛先生应当赔付金额的30%的补充赔偿责任。

  章伟聪(本文由长宁区法院供稿)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百姓故事
   第A03版:读者之声
   第A04版:上海新闻
   第A05版:中国新闻
   第A06版:国际新闻
   第A07版:新闻面对面
   第A08版:一周新闻人物
   第A09版:新民教育/招生培训
   第A10版:新民资讯
   第A11版:运动汇
   第A12版:时尚先锋/运动汇
   第A13版:体育新闻
   第A14版:文娱新闻
   第A15版:东方大律师
   第A16版:新民法谭
   第B01版:星期天夜光杯
   第B02版:读书/星期天夜光杯
   第B03版: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第B04版:夜光杯/星期天夜光杯
   第B05版:星期天夜光杯/阅读·连载
   第B06版:都市专栏/星期天夜光杯
   第B07版:星期天夜光杯/记忆
   第B08版:译文/星期天夜光杯
   第B09版:星期天夜光杯/市井故事
   第B10版:百姓纪事/星期天夜光杯
   第B11版:家装专版
   第B12版:快乐作文/星期天夜光杯
   第B13版:金色池塘
   第B14版:晚晴风景/金色池塘
   第B15版:金色池塘/长命百岁
   第B16版:银发社区/金色池塘
儿子,还我房子
父亲的爱
地锁绊倒大妈谁来赔?
生活多棱镜
被欺骗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致读者
广告
新民晚报东方大律师A15地锁绊倒大妈谁来赔? 2014-05-11 2 2014年05月11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