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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少儿服务公司退还部分学费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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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3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学员冲浪训练伤及手指
经调解,少儿服务公司退还部分学费补偿费
王新华 房浩
  晚报编辑:

  去年8月,我给11岁的孙子报名参加了本市一家少儿科教服务有限公司的感统训练课程,支付学费12000元。不料刚上了几节课,孩子就在一次冲浪训练中,右手小指重重戳在地面上,疼得哇哇大哭。我和老师立即将其送医,经诊断,孩子小指骨折,且伤处不宜长好,可能会留下后遗症。毫无疑问,这次受伤对我孙子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并且严重影响了他的学习和生活。至于受伤原因,我认为正是培训机构在给孩子上课时,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所致,为此我向这家少儿服务公司提出了退还学费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要求。但从去年12月至今,对方一直推诿,未给出明确的答复,这让我十分愤怒。希望贵报能替我主持公道。        读者 杨先生

  【本报调解】

  6月下旬,在记者联系下,读者杨先生和这家少儿服务公司的两位代表来到本报读者接待室。杨先生带来了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右手小指骨折,患指为后节损伤,有发育畸形的可能。”少儿服务公司的代表吴女士首先表示歉意,坦言公司确实存在一些过失。事发后当班老师第一时间带孩子前往医院就诊,支付了当天医药费。但杨先生的孙子受伤后仍来公司上课,总共48次课时他已上了29次。并且,受伤后只与当班老师交涉补偿一事,没向公司反映,所以无法满足退还全部学费的要求。

  双方经本报多次磋商调解,最终这家少儿服务公司同意优惠退还杨先生学费7000元,并支付医疗费及其他各项补偿7000元作一次性了断,双方签定调解协议书。杨先生和少儿公司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对本报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 王新华 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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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员冲浪训练伤及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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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读者之声A03小学员冲浪训练伤及手指 2014-07-13 2 2014年07月13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