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电力供应涉及千家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表前供电设施改造是直接改善居民生活的民心工程。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项实事工程做实做到位,促进问题早解决,居民早受益。
根据《实施意见》,本市将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统一规划、分批改造,分工负责、合力推进,专业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对2000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296万户老旧住宅,包括商品房、售后公房、公房,由市电力公司分期分批实施表前供电设施改造,每户供电配套基本容量配置标准提高到8千瓦。2014年先期进行30万户改造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分批实施,力争2017年基本完成。《实施意见》同时还明确,已建及新建住宅的表前供电设施产权属于市电力公司所有,由其承担维修、养护、更新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市电力公司与住宅业主以电能计量表后开关出线10厘米处为供电责任分界点,之前所有供电设施(包括计量表箱)由市电力公司维护,之后的设施由住宅业主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