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成语叫“玩物丧志”。辞典解释:玩物丧志,意指玩弄无益之器物易于丧失意志,贻误大事。笔者第一次听到这句成语不是在课堂上,也不是查阅辞典,而是在五十年前的派出所里遭受警察叔叔的训诫中获知。
那是无学可上的“文革”岁月,我辈尚未成年的孩子闲荡在家无所事事,便养起信鸽打发无聊光阴。我鸽棚里一只刚学会飞翔的雏鸽被宅上另一拨鸽群裹挟进了人家鸽棚。我前往那户人家索要,对方不承认,还拒绝我上他的鸽棚检查,于是发生肢体冲突。结果是冲突双方被请进了天山派出所。那位警察叔叔看着我等十五六岁的毛头小伙,叹了口气,连连说道:“玩物丧志——玩物丧志啊!”
打那以后,“玩物丧志”这句成语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还会经常提醒自己:不要贪玩,要把有限的时间花在学知识、长本领上。然而,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对这句成语有了质疑。
第一次颠覆我对“玩物丧志”的理解是大弟的“再就业”。我的大兄弟自幼贪玩,“文革”第二年,他才12岁,便能半夜起床,和人结伴到郊区捉蟋蟀。捉来蟋蟀除了留几只玩耍外,其余的卖给市中心那些玩家。他不论养蟋蟀养热带鱼,还是养猫养狗,玩什么都会在最短时间里进入“内行”层级。大弟书没念多少,却有一双灵巧的手,他是钣金工,在他供职的华中锅炉厂里是技术大拿。万没想到的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下岗后,竟能把儿时的玩意变成了生计,在曹安路花鸟市场开了一家水族馆。
最近一次“颠覆”,是读了一篇《“二次元”的世界,因为不懂所以爱》的报道。“二次元”,即“真人模仿秀”,英语Cosplay。报道让笔者联想起十多年前在区里一个拓展办公室工作时引进“动漫嘉年华”一事。开展那天,购票的队伍从多媒体广场(今兆丰广场)蜿蜒到定西路上。活动安排在多媒体广场五楼大厅。表演者和观众都是未成年的少男少女,看似痴头怪脑,玩起动漫剧里的桥段,却是十分的认真。当天不仅是上海本地粉丝,连苏浙一带的动漫迷们也赶来轧闹猛。由于场地狭小,差点酿成踩踏事故,区里紧急叫停,第二天停办。没料想的是,当年那场动漫嘉年华中表演“真人秀”的年轻人中,有的已成为上海滩乃至全国的“二次元”大咖。大咖们现在的身价——站台(出场)费,少则上千,多则上万。他们中有的开了自己的真人秀工作室,有的受雇于某动漫生产商。他们的“二次元”玩遍了全国。这样的“玩”还能和“玩物丧志”连在一起吗?
大兄弟“玩出来的再就业”和“二次元”大咖们玩出来的商机,让我对“玩物丧志”有了新的理解。不分青红皂白,将所有“玩物”都归之于“过错”有失公允。窃以为,一个人的成长成才,其实和“爱玩不爱玩”没多大关系,关键是“玩得健康不健康”。玩物未必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