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引领,服务改革创新发展
今年以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与全市重大改革措施密切呼应,加强立法引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服务改革创新发展。
上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4次会议,审议8件法规草案和法律性问题的决定,表决通过其中的7件,听取和审议1项专项工作报告和1项执法检查报告,推动各方认真办理616件代表建议。
为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上海市人大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修法调研,按照“三区一堡”的新定位,努力引领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
着眼于贯彻落实“科创中心22条”,上海市人大经过两年努力,审议通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一步明确高校院所成果转化自主权。
6月23日,《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表决通过,欠缴税款等行为纳入失信信息。条例确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的基本规则,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制度依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确定生态岛建设的基本方针、途径和动力等,用法律性决定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上海市人大联动9个涉农区人大开展新农村建设情况专项监督并组织专题询问,指出农村相关建设规划编制滞后等问题,要求把新农村建设放到更加重要位置。
深入基层,推动城市管理民生幸福
在履职中,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
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就《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消费者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等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一系列执法检查。在有关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中,代表们走进一家家沪上“网红店”,从厨房的清洁卫生到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一项一项严格监督。
民生关切同样是上海市人大立法调研的重点,生活垃圾管理立法调研中,460多位市人大代表进社区听取群众意见,为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科学管用的制度方案。
今年6月,上海市人大还启动2017年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聚焦落实“一带一路”、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建设和保护等,49位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积极调研,有的同时参加两项专题。
此外,上海市人大统筹谋划推进,积极促进基层治理创新。在去年修改《街道办事处条例》的基础上,审议通过《居委会工作条例》《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表示,今年是本届市人大履职的最后一年,全体市人大代表保持高昂向上、锐意进取的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五年履职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质量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改革举措。贯彻中央有关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和相关代拟稿,提出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民主法治建设重大措施、城镇建设、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适用范围建议。修订《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市、区、乡镇三级,并建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审查监督中心,实现与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的数据连接。
下半年,上海市人大将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全面做好本届人大五年工作总结,完成“十三五”及更长时期重点领域立法需求调研,精心储备一批履职项目,为人大工作薪火相传、继往开来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