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5.88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4亿元,减少0.2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9亿元(其中,购置费1.2亿元,运行费2.29亿元),减少0.34亿元;公务接待费0.85亿元,减少0.45亿元。上述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财政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