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要求,继续发扬“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的改革创新精神,以更大的勇气和更实的举措,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2014年以来,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严格按照中央顶层设计,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司法责任制四项改革,为下一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重中之重,一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优化完善司法工作相关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实现司法工作更加公正、更加高效、更加专业、更加权威为目标,对着目标解决问题,在解决一个个问题、突破一个个瓶颈的过程中实现改革目标。二要更加强调改革的系统集成,更加着眼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局大势,聚焦制度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