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文部省为专门学校毕业生颁发“专门士”称号,相当于准学士学位,在学生继续深造和应聘国家公务员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同时,厚生劳动省和有关省批准和授权职业学校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许多行业协会和知名国际公司也与学校合作,共同颁发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也以自己的实力和质量赢得了社会认可。2004年,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为77.1%,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仅为55.1%。
日本推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对鉴定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各项考题、考务和考试时间也作了规定,由各地方政府具体实行。各地按标准自行开展实践技能考试,考题由各都、道、府、县知事签署。全国统一在同一天进行理论考试,考题由厚生劳动省大臣签署。只有通过了技能考试,才有资格参加理论考试。目前认定的职业有13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