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谈了在治疗癌症中超量应用中药的一些问题,顺带就再说说我在应用药量上是如何从小到大的过程,以及超量用药方面的其他一些浅陋体会。
我毕业于卫校中医班,当时学的教材也是全国的统编教材,其中《中药学》中对于剂量的规定也都出自于《药典》,所以初上临床时的用药剂量都是完全按照书中的规定,根本不敢迈越雷池半步。如细辛这味药,历来就有用量“不过钱”的戒律。按照现行的古今剂量换算比例,古代的1钱等于现在的3克。为什么细辛只能用3克呢?其依据是宋代的陈承在《本草别说》中有此一说,而李时珍又将此说引入了他所写的《本草纲目》。传统文化中有崇尚古人和仰重名人之习。虽然陈承名气不大,但李时珍的名声却大,所以后人就把此说当作了圭臬。新中国成立后对此说的研讨者明显增多,几乎每年都能看到此类文章(我把这一现象称为“细辛现象”)。
这些文章几乎全都认为用作汤剂的细辛用量是完全可以超过3克的,但在临床实践中能用到十克或者以上者仍为少数。
我有这样的深切体会,名人名言对一般从业者,尤其是初学者所带来的影响是很大的,甚至可以持续终生。在学《中药学》时,老师说熟地甘腻,有容易碍胃的副作用,所以对有湿邪存在或者脾胃虚弱的患者要慎用。这一使我先入为主的说教,令我至今仍不敢峻量使用它。我在刚用细辛时,不要说是3克,就是2克也不敢用,一般只敢用0.5至1.5克,其他所用药物的剂量也是全在规定范围之内。因为当时年轻名薄,所治都是一些普通的病症,所以总体疗效尚可。但随着各类疑难病症患者的不断增多,疗效就开始明显不理想了。
这些难病疗效不好的原因,是因为中医在事实上就没法取效,还是医者的自身能力不够?或者对此类疾病传统中医的固有方法确实不好,但它本身却还是蕴藏着优良方法,只是尚未被后人发掘而已?此类问题困惑了我许多年,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打倒“四人帮”后,出版业逐渐复苏,古今名家的医案以及关于用药剂量的书籍不断出版,我就出一本买一本。通过大量阅读,发现不少古今医家,在治疗某些重症难病时所用的剂量都明显超越《药典》的规定。这就使我产生了疗效普遍不理想的原因会不会是由于剂量不够所造成的疑问,于是也就产生了是否可以通过增加剂量来尝试突破的想法。与此同时,我又想到了古代药物都取自野生而现今都已变为人工种植,药力肯定会因此而明显不如野生的强。我想自己的这些分析应该是有道理的,所以疗效不好是由于剂量不足的这个原因也是很有可能存在的,于是就开始了增量用药的尝试。
在开始时,我严格恪守药量必须逐渐增加的“递增”原则,十分小心地慢慢增加。开始的增量实验只是局限于个别药物和患者,再渐渐扩大到少数药物与患者,随着安全性的一直确保,最后才全面推开。结果令人非常欣喜:不仅安全无害,而且疗效也较常规用法有了明显提高,以前一直低效乏效的不少难症痼疾更因此而得到了空前的突破。
有一次在向裘老沛然先生请教时谈到了剂量问题,他对现行药物剂量的规定提出了十分严厉的批评。他说他用细辛的常用量为6-12克,从无不良反应发生;还对我的增量实践和结果用了三个“敢于”予以肯定:“敢于继承,敢于创新,敢于用药”。对于裘老所下褒贬唯以事实为依据的科学精神和对后学的殷殷关爱之情,令我至今感念难忘。
我在1992年就在国内率先做到了用药剂量上的全面突破,对此我至今仍不忘要深切感谢当时药监局领导的支持。因为我的超量用药,他们就派专业老师找我谈话,批评我这样用药是严重违反《药典》规定的,责令我必须立刻停止。我就据理力争,把《药典》中所规定的常用剂量在“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减”的文字翻给他们看,同时搬出大量古今医家超量用药的例子,还用自己的全部案例从没有医疗事故发生的事实来证明这种用法的全面安全性。他们就同意我继续使用这一用法。原则和规范是人类开展有效实践的指南和保障,但教条则是科学创新发展的死敌。实践的结果永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