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学生当劳力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杨阳教授是太阳能电池行业闻名遐迩的“学术大牛”,培养出的弟子中已有26名教授。在他看来,当教授最重要的不是做科研,“是想教书,喜欢带学生,喜欢教学生,心里有学生”。
心里有学生,指的是学生利益和前途;教授对学生好,是在教学和研究领域。杨阳教授说,美国师生关系比较公私分明,是一种职业关系,老师应避免干涉学生个人生活。
“学生是学生,不是劳力”,这在师生关系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美国科研领域有句话:“老师给你工作,你替他工作。”但这是指有合同规定有报酬的工作。
杨阳教授说,如果与学术研究项目无关的话,学生不应给导师打杂或者在导师的私人公司干活,导师也不应该扣住学生的成果不予发表。“老师不能用个人意愿影响学生的个人前途,这是不道德的。”
学术成果署名,对学生也要公正、公平。在科研领域,按照国际惯例,指导学生论文的教授通常把名字署在最后,名后带个*号并留下通讯方式,即“通讯作者”。
学生则根据各自贡献排名,“(师生)事先会讨论好”。杨阳教授说,当然,能够这样做,得益于美国对教授有一套相对健全成熟的科研评价体系,这是导师能够给予学生足够认可的重要保障。
有健康的师生关系,才能有健康的实验室文化。杨阳教授说,他的多数学生想当教授,也有学生计划毕业后依靠实验室的技术开公司,他会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愿望,帮助确定研发方向。
他的实验室讲究团队工作,鼓励学生接受挑战、自我挑战。学生们互相讨论、鼓励,而不是看见问题绕开走。作为教授,还要容许学生犯错后多次尝试,从中发现问题、定义问题、解决问题。“建立这样的实验室文化,看着它生根发芽,就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成就。”
另一方面,杨阳教授说,搞科研是件辛苦事,不可能像上班族“朝九晚五”那么规律。实验一旦开始做,就可能十几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停不下来。而且,教授需要在学术上严格要求和训练学生,既鼓励学生拥有国际视野和未来愿景,也给予他们适当的压力和挑战目标。没有挑战就没有成果,学生也应付不了今后的工作。
师生有雇佣关系
毕业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马啸说,美国科研领域的导师和研究生关系不是纯粹的教学关系或师徒关系,往往同时也存在一种雇佣关系。
尤其是理工科博士生,很少纯自费,大都担任助教或研究助理。助教主要帮助为本科生开设课程的导师辅导学生和批改作业等,一般由学院或学校支付工资,由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研究助理主要参与导师主持的研究项目,多从事实验室工作,工资通常使用导师的项目经费支付。
杨阳教授说,他申请的项目经费,70%至80%都用于招收和聘用博士生和博士后。“做科研,当然是要靠博士生和博士后来做,研究经费最主要的就是付给他们工资,百分之七八十是一个很自然的比例。”
据了解,在美国高校,不管哪种合同,形式和内容都比较规范,师生各自权利和义务相对明确,学生的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和工作报酬规定清楚。很多高校对师生双方都进行关于师生关系的培训,有些高校还成立师生互助团体提供帮助。
当然,不同学科情况不尽相同。休斯敦大学明湖分校会计学教授杜晖说,她所在的会计系属于商学院,教授没有单独的研究经费,助教由学校统一出面签合同聘用并发放工资,工作内容主要是帮助她批阅学生作业和搜集研究数据。
由于学生从学校领取薪水,雇主是学校而非教授,因此导师会去“竞争”学生,对有潜力的学生态度特别友好。而学生不仅重视选择导师,还拥有自己的“杠杆”——如果对导师不满意,可以换导师。
至于学术成果署名,杜晖教授介绍说,在会计学领域,绝大多数情况下合作论文是按作者姓氏首字母顺序排名,但博士论文一定是博士生单独署名,导师即便署名也最多署在最后。
不过,学生其他论文是否加导师名字,要看具体学科,看具体导师和学生自己的考虑。有时候,文章署上导师名字,发表会容易一些。但导师也会爱惜羽毛,会考虑学生文章质量和自己付出的实际劳动量。
尽管不同学科有自己的一些“规矩”,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教授不会使唤学生干私事。
“教授使唤学生收快递、干家务、做私活,这些是完全不对的,我想都没有想过,也从来没听说过有教授这么做。”杜晖教授说,美国师生双方都把公事和私事分得很开。教授偶尔请学生帮忙没什么关系,但如果次数多了,学生向学校投诉的话,教授可能会被开除。
她在新泽西州一所大学读博的时候,系里有教授自己开设会计师事务所,偶尔会因脱不开身,期末考试时找学生代他监考,但一定会事先说明情况、征求同意并给付报酬,通常监考两小时付费约五十美元。即便如此,这种事情也很少发生。
学生勿唯唯诺诺
全美数千所大学,不同领域、不同院系、来自不同背景和文化的师生,情况不可能都相同。美国博士生毕业后,往往要靠导师推荐信找工作,大学和很多公司会给导师打电话核实,平时和导师交流多的学生自然顺利很多。
马啸介绍说,在美国,导师要帮助学生选课、指导和审看论文,组织答辩委员会、决定学生毕业时间、为学生找工作写推荐信等,因此导师权力很大,师生关系存在一些灰色地带。比如有极少数教授可能要求学生每周在实验室工作70至80个小时(合同通常是每周40个小时),不同意学生假期回国,拖延学生毕业或给学生写的推荐信不理想,对学生找工作会造成困扰。
不过马啸说,就他见闻所及,美国学生受导师欺负的情况虽然存在,但限于学术领域,鲜有涉及个人生活。导师可以在学术上严格要求,但不能过分干预学生个人生活或过度压榨学生价值,学生则要学会多与导师交流,懂得如何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权益。
马啸建议,学生在选择导师时都应慎重,事先尽可能多了解导师的作风。美国有一些评估教授的网站,如ratemyprofessors.com等,不妨作为参考。也可以通过咨询目标导师手下的学生或者已经毕业的学生,寻求他们的意见。
进入深造阶段后,作为学生,首先尽量完成导师交给的任务,其次需要多与老师沟通。“沟通”往往是不少中国留学生的弱项,但这一技能必须学会。
同时他也建议,留学生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也要提高语言、社交与自我展示能力,多了解美国社会、历史文化与运转机制等,这些对未来工作与生活都会有很好的帮助。
不仅如此,对改善师生关系,学生也应该做出自己的努力。马啸深有体会地说,师生间的不对等关系有些是可以改变的,例如作为学生,不应该对导师一味唯唯诺诺。
“你对自己平等,老师也会对你相对平等;如果你总是卑躬屈膝,也容易造成导师颐指气使。学生要知道怎么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权益,如遇到老师辱骂、殴打或性骚扰,可以投诉甚至报警。”
学术不“近亲繁殖”
加州州立大学富勒顿分校人文学院教授刘敬辉说,美国高校约定俗成,学生毕业后要到外校工作,只有极少数能直接留校,不存在所谓“徒子徒孙”。更重要的是,美国同一领域的同行评议考评体系较为成熟,学术“近亲繁殖”成不了气候。
刘敬辉教授介绍说,加州州立大学为学生提供了双导师制度,即“学术导师”和“职业导师”,如果学生不知如何选择深造方向,可以向“职业导师”请教。
这样的双导师制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多了一个调解师生关系的正规渠道。如果导师不善待学生,学生可以向“职业导师”求助,校方能够了解情况和进行调解,而不是只听导师的一面之词。“职业导师”工资由高校专门拨款,往往跨系设置,和“学术导师”没有直接利益冲突,地位比较超脱,通常每周都有“办公室时间”与预约的学生见面。
总之,高校需要对师生关系进行有效管理、约束和规范,否则就可能以不作为的方式,纵容和姑息教授欺凌学生。 徐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