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王亚力介绍,经初步判断,内河船负有事故主要责任。它本应航行在出口航道,在过弯时船位控制不当,开错航道进入逆向航道,同时疏忽瞭望,没有保持和他船的有效沟通。如果类比于道路交通事故,相当于车辆在转弯时试图变道超车,结果开到了逆向车道,与对面驶来的车辆碰撞,导致对方躲避不及撞到路边栏杆。王亚力说,事发水域限速为8节,“事故发生时,内河船航速约7节,海船航速约6节,两船都没超速,但内河船明显存在判断和操作不当。”
上午接受调查时,船长沈发兵坦言,当时打算在过弯时追越前方一艘小船,也看到了对面航道的海船,但没想到海船在自己航道上完全没有避让。
黄浦海事局综合业务处处长、负责事故调查的成逸平介绍,大型船舶禁止在黄浦江弯道水域追越前方船舶,内河船违反了《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负有事故主要责任。
成逸平补充说,海船虽然不负主要责任,但是如果在应急措施上做足准备,也有可能不会发生撞击码头的严重后果。“建议大型船舶进入弯道等事故高发水域时,做好备锚措施,必要时可抛锚制动,或有拖轮伴航。即使遇到碰撞事故,也可以将影响降到最低。”
王亚力提醒,船舶在弯道水域一定要航行在规定航道上,谨慎驾驶,加强瞭望,通过高频设备不断广播自身位置,与其他船舶加强联系。“黄浦海事局将重点加强电子巡航的提醒力度与频次,发现航迹可疑的船舶,立即呼叫,确保其航行合规合范;巡航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船舶发生机电故障,也会立即检查,情况严重的100%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