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河北唐山赵某的父亲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肇事司机黄某两年来既未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还私自转移财产,购置车辆和房产,直至法院判决,黄某仍然以“打太极”的方式,拒绝赔偿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85万余元。无奈之下,赵某公布了数段黄某拖欠赔偿的音频及视频,引发热议。日前,唐山市中级法院已冻结黄某的佣金,查封其名下相关资产,并对黄某拘留15日,还将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援律师表示,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要求交警部门组织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拒不履行的,抑或是任何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期间肇事方转移财产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采取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不能随意处置保全财产,待判决生效后,如果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法院可以处置所保全的财产,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判决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另外,被执行人还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如被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援律师认为,针对“教科书式耍赖”,其实现有法律法规已经非常完善,只是执行过程中缺乏力度、广度和深度。人民法院应当和各个部门协同作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使老赖们寸步难行,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李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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