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孙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就缺套婚房。因为袁阿婆和老伴住的房子的产权证上有孙子的名字,而孙子的女友名下没有房子,她就提出产权证上先写她一人的名字,这样算首套房,首付款付得少,贷款利息也低。孙子同意,老两口也没想那么多。
在袁阿婆出了全部的首付款买了房子后,孙子和女朋友却分手了。这下,袁阿婆傻了眼,房子可是写着女方的名字,两人分手了,房子怎么办呢?
听了袁阿婆的讲述,冷鲁平律师对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孙子和女朋友是以结婚为目的购房,袁阿婆的孙子这一方支付全部首付款,尽管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但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所以这套房屋应认定为共同财产,通常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