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韩女士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并在国外生下这对取得外国国籍的儿女。由于工作繁忙,韩女士无力照顾孩子,于是在2011年3月将孩子带回国内,寄养在孩子外婆家。但韩女士没有意识到,她需要为外国籍儿女办理在华合法停留居留的手续。今年3月3日,韩女士准备接这对已到适学年龄的儿女到国外学习生活。在办理出境边检手续时,边检民警发现韩女士并未给儿女办理任何在华停留居留证件,她甚至还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未尽监护义务致使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居留的天数达到1000余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上海机场边检站依法对监护人韩女士作出行政处罚。
据上海机场边检站统计,自2013年7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以来,上海机场边检站在浦东国际机场共查获未尽监护义务致使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案件270多起,且这个数据有加速增加的趋势。在此提醒相关人士,要尽到监护义务,避免发生被监护人违反中国出入境相关法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