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提供执法利器
内幕交易案比较特殊,由于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认定、内幕信息形成过程认定等世界性难题,执法查处上困难重重,“截至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审结、判决的内幕交易案仅有22件也说明了这一点”。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内幕交易从根本上违反了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内幕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腐败行为,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充分运用刑罚,发挥刑事法律的惩罚和威慑作用,是有效遏制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
《解释》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标准和单位犯内幕信息、泄露内幕罪的定罪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有利于有效解决执法实践中内幕交易认定难的问题,这将使各部门协作打击内幕交易违法犯罪的深度、广度、效率大大提升。
“证监会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打内幕交易,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上述负责人强调。司法文件给打击内幕交易提供了执法利器,对有效遏制、惩戒、阻遏内幕交易产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执法应当形成合力,由于内幕交易案件往往既包括刑事责任,也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只有充分发挥执法机关各自的作用,才能形成打击内幕交易的综合效果。他说,证监会将继续及时对证券期货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移送的坚决移送。
两个司法解释年内出台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打击证券期货违法专项工作的内容中,包括推动出台六项司法解释,除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外,证监会正在全力推动操纵市场、老鼠仓等司法解释文件的研究论证和制定完善工作,乐观估计今年年内这两个司法解释文件有望出台,而这两个司法解释的核心也在于解决法律适用、证明要求、证据标准等实际操作中的难点问题。
针对有观点提出《解释》对市场关心的民事赔偿等问题未作规定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民事赔偿属民事司法解释范畴,并非刑事司法解释层面的问题。目前关于民事赔偿等问题的民事司法解释也在研讨当中,包括总结过往实践经验、探讨前置程序是否取消、过错认定、举证责任安排等,监管部门也将配合司法机关推动这方面司法解释的出台。